通知公告
木材加工和木制品行业废气处理措施与技术:
适用于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》(GB/T4754-2011)中行业代码及类别名称为C201木材加工业、C202人造板制造业、C203木制品制造业,重点整治范围为C202人造板制造业和C203木制品制造业。
大力推动污染企业实施清洁生产。积极推动木制品制造企业、人造板制造企业使用低毒、低挥发性溶剂,鼓励使用通过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的环保型胶粘剂和水性胶粘剂。用于室内装饰装修材料的人造板及其制品的甲醛释放量应符合《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》要求。
加强有机废气收集及处理。木制品制造企业、人造板制造企业干燥和黏合工序应在车间内进行,严禁露天开展干燥、黏合操作,干燥机、热压机应密闭化,禁止露天堆放涂胶和空的制(调)胶桶。干燥、涂胶、热压过程的废气应进行有效收集,并采用吸附技术、生物处理技术等净化处理后达标排放。